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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活動名稱:

  「2008 T & C 攝影大賞 : 湖光山色、彩攝南投」

 

二、 活動主旨:

  你有多久沒有親近大自然?多久沒有享受山景的壯麗與湖景的寧靜?清境和日月潭的好山好水等著我們用身體去感受、用眼睛去欣賞、用鏡頭做紀錄。福委會與T&C攝影社希望透過攝影比賽增進同仁對清境和日月潭的認識,捕捉這趟山水之旅的人事物,同時透過本活動增進同仁之間的互動,留下最美的回憶。

 

三、活動時間:

  照片收件時間:7/15日截止

  同仁票選時間:7/21日至7/28日。

 

四、參加資格:

  T&C同仁及家屬皆可參加。

 

五、作品題材:

  呈現清境、日月潭等遊覽地域,種種具有特色貌薀之美,不論為觀光景點、生物百態、部落風情、遊憩設施、人文風土、產業活動,均所歡迎

 

六、作品規格:  

      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不限,一律電子檔收件,作品畫素(pixel)規格至少為 2304 x 1712pixel)以上或至少 500 萬像素以上。參賽作品需為彩色、保留照片Exif資訊,可執行數位暗房作業(僅限色彩修飾),不得裝裱、拷貝、格放、劃邊、疊片、電腦合成。作品需在本次國內旅遊期間拍攝。 

 

七、評選方式:

*初選:於所有參賽作品中選出40件作品,由評審(社攝社幹部3)進行初選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評審評選標準:依參賽攝影作品之『取景、構圖』(60%)、『主題性』(40%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計分方式:評審評分

*複選:委託評審長張節顧問,嚴選20件作品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評審評選標準:依參賽攝影作品之『取景、構圖』(60%)、『主題性』(40%)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計分方式:評審評分

*決選:由同仁票選與評審由複選作品中選出前6名、佳作4名。 
           
計分方式:同仁票選得票數票數(佔50%)、評審依參賽攝影作品之『取景、構圖』(30%)、『主題性』(20%)

 

八、送件說明:

1.參賽者最多3張攝影作品,連拍不收 

2.繳件時必須填寫附件內的「作品簡介.doc
作品簡介(doc),照格式填寫需完整作品名稱(10字以內)、主題說明(50字以內)

 

 

 九、送件方式:

1.使用e-mail方式將作品與簡介寄至收件人員信箱

2.使用隨身碟交付至收件人員

3.收件人CSF:陳 億(#753) piece@mail.csf.org.tw

 

 

 十、得獎公佈:

8月份第一週(8/4)加油站公布得獎人名單並頒獎

 

 

 十一、活動獎金:

第一名:3000 (1)

第二名:2000 (2)

第三名:1000 (3)

佳作:每人500 (4)

進入複選即可獲得7-11禮卷

 

 

 十二、附則:

1.為求公平起見,參與評審之同仁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。 

2.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於TCA,得因推廣或行銷本服務或相關活動之目的,公開展示、重製或編輯參賽者所上傳或刊載 TCQ活動、刊物或網站之著作或資料,並得使用於相關行銷媒體。

3.得獎作品如有冒偽、抄襲、拷貝,查證屬實,一律取消資格,獎位不遞補。已領取獎項者,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。

4.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版權及擔保參賽作品之影像無爭議。

5.主辦單位保留隨時得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。

6.本次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所拍攝,並未曾獲選為任何其他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。所有參賽作品,版權歸屬TCA所有。

7.入圍決選的作品(20)將展示於三樓及加油站活動 (81起至820)

 

評審名單: 
TCA 張節顧問 
TCA攝影社幹部-許芳祥、陳億、陳辰后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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